每年將公布水質最差十城市名單
繼“大氣十條”后,昨天國務院發布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,即“水十條”,出重拳解決水污染問題?!八畻l”提出238項“硬措施”,除了136項改進強化措施、12項研究探索性措施外,重點提出了90項改革創新措施。其中38項要求限時完成,力爭在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。
“水十條”共10條35款,提出取締“十小”企業,整治“十大”行業、治理工業集聚區污染、“紅黃牌”管理超標企業、環境質量不達標區域限批等238項強有力的硬措施,涉及30多個國務院部門,其中僅牽頭部門就有12個。
“水十條”出臺與突發環境事件頻發不無關系。環保部發布的數據顯示,1995年以來,全國共發生1.1萬起突發水環境事件,僅2014年環境保護部調度處理并上報的98起重大及敏感突發環境事件中,就有60起涉及水污染,另外,飲用水污染事件時有發生。
亮點1
京津冀比長三角珠三角多3項要求
●2020年,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%以上,京津冀區域達到30%以上。
●京津冀區域實施土地整治、農業開發、扶貧等農業基礎設施項目,不得以配套打井為條件。
●公布京津冀等區域內環境風險大、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場地清單,開展修復試點。
解讀:北青報記者統計,在“水十條”列舉的38項限時完成的措施中,有6項措施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需要提前一年完成。另外,對京津冀還單獨提出3項要求。
之所以對上述區域要求更高,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介紹,是因為這些區域水污染問題嚴重,其中,京津冀又是污染問題最嚴重的地方,京津冀面臨的問題主要有水體污染和水資源短缺。另外,“京津冀一體化”已升級到國家戰略層面,環保領域的一體化也是趨勢,這也給其他區域做出示范效應。